“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全国初赛评奖规则

2019.07.11


一、智能制造工程设计与应用类所有赛项

1.       设立全国初赛(团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本科组参赛队伍参与分赛区评奖,高职组参赛队伍全国统一评奖。

3.       各赛项分别设置评奖分数线,初赛得分不低于分数线的队伍具备评奖资格,具体评奖分数线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后续发布。

4.       各奖项比例分别为具备评奖资格队伍数的10%、20%、40%、30%。(遇非整数向上取整)。

5.       特等奖评选方法

    所有具备评奖资格的队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选取前30%成绩最优的队伍(队伍数为获奖队伍数30%),在此部分队伍中取每个参赛单位(以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为单位)成绩最高的队伍为候选名单,对候选名单按成绩高低择优评选。

    经首轮评选后,如特等奖名额出现空缺,空缺名额将从其他所有队伍中按成绩择优补齐。

6.       其他奖项的评选将在特等奖评选之后,根据所有参赛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

7.       如遇同分情况,将参照各赛项对于同分情况的排序处理方案进行排序;如排序项目也均为相同,则排名并列且同分同奖)。

 

二、智能制造创新研发类赛项

1、设立全国初赛(团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各赛项(选题方向)设置评奖分数线,初赛得分不低于分数线的队伍具备评奖资格,具体评奖分数线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后续发布。

3、各赛项(选题方向)奖项比例分别为具备评奖资格队伍数的10%、20%、40%、30%(遇非整数向上取整)。

4、自由探索方向初赛以在分赛区进行方案与作品展示的形式比赛和评奖;其他赛项初赛以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的形式进行,具体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赛方案和作品进行评分和评奖。

 

三、其他

1、所有赛项获奖队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获奖队伍名单将在大赛官网公布。

2、如参赛队出现违反大赛相关规定,《免责声明》及《法律声明》的行为,全国竞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追回其所有成员所获奖项,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开。

3、如遇到其它规则中未涉及的情况,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

4、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全国竞赛组委会所有。

全国竞赛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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